


记者罗欣;通讯员巩平;实习生柯婧 楚天都市报 2008-08-21
20日,我省08年高招常规录取结束。省招办称,9月份还将对高职高专进行一次补录。但被高校录取,包括录取后不到高校报到的考生,不能参加补录。
据介绍,08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实施阳光工程,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,较好地完成了招生计划,招生工作较顺利。
9月22日至29日,我省将对高职高专新生未报到而空出的招生计划进行补录。填报补录征集志愿的时间为22日—23日。
22日,省招办将公布需要补录的招生计划,请考生到县(市、区)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征集志愿。
省招办提醒,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,不降分,由省招办按照考生填报的补录征集志愿和分数投档录取。考生不要相信任何不符合补录政策的承诺,谨防上当受骗。
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,请按时到录取高校报到,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与高校联系。否则,录取高校将于9月18日注销其录取资格。被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,将不能取得2008年高校新生学籍,失去到高校学习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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